关于建立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专家库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协会:
为顺利实施《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冀设协[2010]5号)文件,做好信用评价工作,请各市、省直行业协会尽快建立起信用评价专家库。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专家库组成
信用评价专家库分省级和设区市、省直行业专家库,省级专家库人员由设区市和省直行业推荐产生;设区市、省直行业专家库人员由本市、本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管理人员产生,各市、省直行业的专家库不少于10人。
二、信用评价专家条件
1、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行业认知度;
3、有一定的行业管理和企业管理经验;
4、熟知行业发展和相关政策法规;
5、热心行业发展和行业公益事业;
6、具有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敬业精神。
各设区市、省直行业的专家库应在3月底完成组建,并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于4月5日前将推荐省专家库的专家名单报到省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张建梅
电 话:0311-87880441
传 真:0311-87882283
邮 箱:kcxh2009@126.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