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中设协字(2006)第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各部门勘察设计协会、军队勘察设计协会:
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06]821号)要求,受建设部委托,由我会负责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302号)的规定, 现将“第十二届优秀工程设计”、“第十届优秀工程勘察”、“第九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第八届优秀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评选工作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范围限定为2003年至2005年底前竣工验收并经一年以上生产运营(使用)考核的工程项目。
二、各行业、各地区在各自评选的基础上,获一、二等奖的优秀项目可推荐参加全国“四优”的评选。申报项目需按类别整理汇总,并分别填报项目推荐次序表和项目申报表,(表格可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进入协会主页后点击评优管理下载)。
Web:www.chinaeda.org Email:zgkcsjxh@sina.com.cn
后按照本通知第六条指定的地址分别报送。
三、如申报项目属于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为主共同完成的,请在封面和主要设计单位栏中填写相应企业的名称,并在封面加盖各自公章,将据此作为颁奖的依据。
四、报送材料的照片要求:(8-15幅)
1、数码照片: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光盘形式);
2、普通照片:精放6~8寸;
3、每张照片均要附简短的中英文标题。
五、每个申报单位需提供250~300字的中英文材料各一份,并拷贝电子文档(光盘),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资质等级;项目主要参加人;项目情况简介(包括照片、图表)等。
六、评优材料报送地址:
1.优秀工程设计
单位:全国优秀工程设计评选专家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化工大院三号楼109室
邮编:100013
联系人:宋 凌 电话:010-64213184
2.优秀工程勘察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分会
地址:北京市复外羊坊店路15号
邮编:100038
联系人:王 欣 郝春英 电话:010-63964324 63967691
3.优秀工程建设标准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标准设计分会
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8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邢明娟 电话: 010-88361155-606
4.优秀工程设计计算机软件
单位: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计算机应用分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甲67号
邮编:100011
联系人:杨荣坚 电话:010-51586321 82003361
七、申报材料截至时间为:2007年3月15 日。
获奖项目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案,不予退还,未获奖材料在获奖结果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自行取回,过期不予保留。
请各有关部门和勘察设计企业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应材料,保证申报材料的报送质量和时间。
联系人:侯树莲 孟德元 电 话:68002761 传真:68002752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