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2011年统计年报及2012年统计季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掌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基本情况,为政府、行业组织等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信息服务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有利于促进勘察设计行业的健康发展,对于提高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服务水平,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的动态监管有着重要的作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2011〕74号)有关要求,我厅已完成在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及2012年第一、第二季度季报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计工作基本情况
(一)我省应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企业589家,已报送企业571家,有18家企业未报2011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上报率为96.8% 。全省勘察设计行业营业收入合计239.83亿元,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共完成工程勘察合同额20.31亿元,工程设计合同额61.55亿元。
(二)我省应报送2012年第一季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的企业589家,已报送企业448家,有141家企业未报,上报率为76.06%。
(三)我省应报送2012年第二季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季报的企业593家,已报送企业452家,上报率为76.22%,有141家企业未报。
二、存在问题
(一)对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重视不够,尤其是季报统计工作。201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经反复督促,虽然有的企业报送不及时但完成度还不错。今年以来的季报工作上报率大幅下滑,影响了全省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
(二)统计上报不及时。在已报送年、季报的单位中,仍有不少单位存在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的问题,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内部管理亟需进一步加强。
(三)统计工作质量有待加强。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负责人审核把关不严,在报送的年、季报中,存在填报数据单位错误、证书类别选择错误等现象。
三、处理意见
为加强行业监管,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1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冀建质〔2012〕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未按时上报2012年第二季度统计报表的141家企业(名单附后)予以通报批评。本次通报后,凡二次及二次以上未报送统计报表的,将按国家和我省的规定,作为企业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在今后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列为必查或重点检查对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要加强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管理工作,强化勘察设计统计上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受到通报批评的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动态监管,认真组织、督促本地区勘察设计企业按时完成企业季报、年报数据的填报和审核工作。
(二)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要引以为戒,务必要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的报送工作,认真执行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工程勘察设计的统计和报表的报送工作,并认真落实数据审核职责,确保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和报表的质量。
附件:2012年第二季度未报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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