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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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工〔2017〕26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17年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根据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对申报2017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复函》(冀评组办函〔2017〕36号)和《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13〕78号)有关要求,我厅将开展2017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的范围、条件、内容和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主管部门或者省直行业协会受理审核后,统一报送。申报项目时,对同一类项目、同等规模、同等技术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保证优秀项目质量和水平。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3份,A4规格,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附件材料一:
用A4(或A3)规格胶装合订成册1份(照片另装);
1.目录页;
2.反映工程全貌的照片(照片尺寸不小于12cm×18cm),并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分辨率大于35dpi);
3.工程简介和各专业技术说明(应反映工程技术难点和先进性及主要创新点,并附电子文件)。
4.相关证明材料应包括:
(1)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2)上级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对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证明、工程项目经济、社会、环保、消防、安全效益等证明。
(三)附件材料二:能反映该项目各专业内容的完整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民用建筑应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1份)
(四)附件材料三:高层建筑及大跨度公共建筑项目应包括勘察报告。(A4或A3规格装订成册1份)
(五)附件材料四:演示材料
1.全部的申报项目,应提供有关工程项目概况和反映技术特点等内容的PPT幻灯片介绍,幻灯演示数量在20~30片,如自动播放时长3-5分钟为宜;
2.凡申报一等奖的项目,应提供反映整个工程设计项目和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全貌的多媒体演示材料,时长5-8分钟为宜;
3.上述演示材料以光盘(或U盘)方式报送,可直接播放。
(六)以上申报表、附件材料等,除提供纸质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交电子材料(JPG或PDF格式)。
(七)凡资料不全或已参评过的项目,不予评选。
四、其他要求
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4月10日至5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主管部门和省直行业协会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贾舒尧 0311-87880441 18631189409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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