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建质[2005]3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好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对《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学习,并督促落实统计报表工作,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认真、真实填报统计报表、季报数据,并按时上报。
二、经研究,2005年统计年报、季报通过“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报送。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可直接登录“河北建设”网站(http:www.hebjs.gov.cn),进入“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按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表,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各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企业,请于2006年3月10日前,将以上年度统计表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加盖公章,报送至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电子数据可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请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统计年报”汇总表报送省建设厅;电子数据可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提交省建设厅。
四、建设表6为季度统计报表,可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所有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企业,从2006年第二季度起开始执行“季报”制度。
五、鉴于“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软件是首次启用,我厅将对“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软件操作进行培训,培训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二OO六年二月十日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建质[2005]378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要认真组织好各具有工程勘察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对《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的学习,并督促落实统计报表工作,按照《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按时、认真、真实填报统计报表、季报数据,并按时上报。
二、经研究,2005年统计年报、季报通过“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报送。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勘察设计企业可直接登录“河北建设”网站(http:www.hebjs.gov.cn),进入“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按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建勘设1表至5表为年度统计表,以纸介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报送。各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企业,请于2006年3月10日前,将以上年度统计表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填写打印,加盖公章,报送至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电子数据可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直接提交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请于2006年3月20日前将“统计年报”汇总表报送省建设厅;电子数据可通过“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提交省建设厅。
四、建设表6为季度统计报表,可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所有持有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含专项设计)资质证书企业,从2006年第二季度起开始执行“季报”制度。
五、鉴于“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软件是首次启用,我厅将对“河北省勘察设计企业管理系统”软件操作进行培训,培训日期另行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及勘察设计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的通知》
二OO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