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建法〔2006〕5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扩权县(市)建设局: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8月21日第四次厅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现予印发,自2006年11月30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二○○六年十一月九日 |
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