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换发新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要求,我省将启用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及全国统一制作样式的执业印章。证书换发工作结束后,原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及原发执业印章将作废收回。为做好此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及执业印章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人,精心组织,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按时高效地组织好本地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执业印章换发工作。
二、换发的具体程序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负责通知所辖企业填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附表一),并认真进行审核和汇总,于2009年7月20日前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证情况汇总表》(附表 二,请用Excel格式填写报送),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yly@hebjs.gov.cn。
(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据各地上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证情况汇总表》进行企业资质证书的信息审核、录入和打证、刻章工作。
(三)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统一携带有关材料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换领新资质证书和执业印章(具体时间电话通知)。
三、换领资质证书及执业印章所需材料
(一)各设区市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填报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证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
(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加盖企业公章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四)企业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一正二副);
(五)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
原资质证书及执业印章如有遗失,需办理遗失声明并附相关材料。
咨询电话:0311-87903029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证情况汇总表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换发 资质证书 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09年6月25日印发 |
附件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doc
附件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换证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