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宣贯及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2014年8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17号公告批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16-2014,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12.5.1、12.5.4等共165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同时废止。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14年工作要点》(建质综函[201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人事司关于印发2014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培训计划的通知》(建标实函〔2014〕15号)要求:进一步明确各参建责任主体及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终身责任,重点开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标准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宣贯培训工作,以适应当前工程建设发展和消防工作急需,解决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之间存在的不协调、不适应等技术问题,做到强制性条文抓住防火设计关键要点,同时,总结、探讨与交流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建筑外保温系统和高层建筑接连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经验与教训,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并深刻掌握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出台背景、制修订理由和依据,整合后的主要内容及实施中应重点把握的关键技术要点、165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与相关标准的协调与衔接,积极预防建筑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特决定继续举办“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宣贯及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应用培训班”。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单位或下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消防监管部门(建审处)、相关行业协会等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各建筑工程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各建筑工程防火设计科研院所及教学单位有关人员等。
二、主要培训内容
(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出台背景、整合制订理由和依据及其适用范围;
(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易发生争议条款的说明与解释及其主要术语、符号的正确理解;
(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165条强制性条文规定与要求及其用词说明与解释;
(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主要内容(1.总则,2.厂房和仓库,3.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4.民用建筑,5.建筑构造,6.灭火救援设施,7.消防设施的设置,8.消防给水系统设计,9.防烟和排烟系统设计,10.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电气,12.木结构建筑,13.城市交通隧道)深度解析及重点条文整合修订前后对比分析、关键技术应用;
(五)结合工程实例讲解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高层建筑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与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要求;
(六)《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与现行相关标准的协调与衔接以及执行中的疑点、难点与对策措施探讨;
(七)结合最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讲解建筑防火设计深度要求与施工图审查要点,结合案例剖析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常见疑难问题与对策;
(八)建筑防火设计疑难问题解惑与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
三、培训方式及主讲专家
届时将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权威专家授课,已邀专家有:
马 恒老师:原公安部消防局标准规范处处长,GB50016-2014主要起草人
晁海欧老师: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副总工,GB50016-2014主要起草人
培训结束,颁发证书,可作为管理和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
四、时间及地点
2015年1月23日—1月25日 天津市(1月23日全天报到)
五、有关费用及报名办法
(一)培训费每人980元,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
(二)请参加学习的代表根据以上计划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
传 真:(010)88553169 邮箱:2609789480@qq.com
电 话:(010)51901306 88553169 88082229
联系人:王晓琴 伍志强
我们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开班前五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附件:报名回执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
最新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宣贯及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应用培训班回执表
经研究,我单位选派下列同志参加学习: (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名称 |
|
邮编 |
|
||||
联 系 人 |
|
电话+区号 |
|
||||
电子邮箱 |
|
传真 |
|
||||
姓 名 |
性别 |
部门/职务 |
联系电话/手机 |
时间/地点 |
是否住宿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