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我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原《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07〕489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9日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建质〔2011〕103号),结合我省实际,修订了《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我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有关工作。原《河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冀建质〔2007〕489号)同时废止。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