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篇)》的通知
冀建质〔2010〕459号 |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城管(公用)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室外给水、排水、燃气、热力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篇)》(建质〔2010〕7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号)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技术要点》。
我省是多地震的省份,历史上曾受其害。邢台地震、唐山地震和张北地震都给我省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灾害,既有深刻教训,也积累了宝贵的抗震救灾经验。市政公用设施是抗震救灾的生命线工程,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抗灾救灾效果,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抗震设防,提高抗震防灾能力,是一项功在当代,利泽千秋的重要工作。各市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制度的落实。同时,要不断加大从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使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技术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安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