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冀建质〔2011〕7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建质〔2010〕215号建办标)转发你们,通知各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