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宣贯培训班的通知
冀建办质〔2011〕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建设综合勘察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03年)废止。
为使我省工程勘察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人员及时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基本内容及其修制订背景和依据,全面系统地掌握工程勘察文件技术与责任的规定和操作要点,总结、交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及审查过程中存的疑难问题,决定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宣贯培训班;同时部署工程勘察单位专项整治的有关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建设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执行中存在的疑难争议问题和最终解决办法;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修订背景、目的、意义及特点与适用范围;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中易发生争议条款及修订内容(增加的市政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对勘察刚要的要求)的说明与解决;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主要内容解析;
(五)结合案例解析现行勘察规范、标准与文件编制相关内容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对办法及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
(六)岩土工程评价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解析;
(七)结合实例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及审查过程中的常见疑难问题。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分管工程勘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程勘察负责人员和工程勘察业务工作技术人员。
以上应参加的单位和人员,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发到wtfwe@sogou.com,联系人:任伟胜,0311-87904537、87904534。
三、培训方式
(一)部署工程勘察(岩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邀请行业内的权威人士及直接参与编写的专家进行专题讲解和案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研讨和交流。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7日至28日,3月26日全天报到;
地点:河北颐园宾馆(省人大招待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宾馆联系电话:(0311)87889988。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建设综合勘察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2003年)废止。
为使我省工程勘察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及有关人员及时学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的基本内容及其修制订背景和依据,全面系统地掌握工程勘察文件技术与责任的规定和操作要点,总结、交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及审查过程中存的疑难问题,决定举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宣贯培训班;同时部署工程勘察单位专项整治的有关事项。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将参加人员名单报市建设主管部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执行中存在的疑难争议问题和最终解决办法;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修订背景、目的、意义及特点与适用范围;
(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中易发生争议条款及修订内容(增加的市政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对勘察刚要的要求)的说明与解决;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主要内容解析;
(五)结合案例解析现行勘察规范、标准与文件编制相关内容在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对办法及案例分析与经验交流;
(六)岩土工程评价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解析;
(七)结合实例解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及审查过程中的常见疑难问题。
二、参加人员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协会分管工程勘察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工程勘察、规划、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程勘察负责人员和工程勘察业务工作技术人员。
以上应参加的单位和人员,请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报名,于2011年3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电子版)发到wtfwe@sogou.com,联系人:任伟胜,0311-87904537、87904534。
三、培训方式
(一)部署工程勘察(岩土)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邀请行业内的权威人士及直接参与编写的专家进行专题讲解和案例分析,并进行现场研讨和交流。
四、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3月27日至28日,3月26日全天报到;
地点:河北颐园宾馆(省人大招待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355号,宾馆联系电话:(0311)87889988。
会议参会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另收资料会务费500元。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宣贯培训班报名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