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深化质量强省战略,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我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联动提升。着力解决质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努力实现河北制造向河北创造、河北速度向河北质量、河北产品向河北品牌转变,全面提升我省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质量水平。
二、基本要求
——聚焦创新引领,建设质量强省。树立大质量理念,全方位提高质量意识、质量素养和质量水平。坚持创新引领,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质量发展、保障质量安全。强化优质发展、以质取胜,把高标准、高质量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目标。加强质量全面管理,推动我省产业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全面提升有效供给水平,不断增强河北质量竞争力、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
——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质量变革。以解决制约河北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补齐质量发展短板,破除质量发展瓶颈。突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品牌建设,培育质量发展新优势。准确把握质量变革要求,加强军民融合,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保障作用,促进质量全面提升。
——强化党管质量,统筹协调推进。把质量强省战略放在党委、政府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规划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城乡建设管理、政府服务六大质量。发挥全社会推动质量提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加强质量宣传、监督和服务,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大质量、大标准体系基本形成,质量供给水平大幅提高,质量型发展优势凸显,质量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质量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河北制造”更具品牌价值、“河北标准”更具话语权威、“河北建造”更具燕赵特色、“河北文化”更具感召魅力、“河北服务”更具诚信品质、“河北环境”更具竞争优势。
(一)经济质量。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壮大,农业发展方式向现代化、标准化转变,区域质量水平整体跃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传统产业实现转型升级,过剩产能得到化解,产业发展质量稳步提高。经济发展实现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实体经济质量效益持续增强,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占据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的超百亿元企业、千亿元基地、万亿元产业。
(二)文化质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河北精神体系和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日臻完善,社会文明程度普遍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更加丰富,文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日趋合理,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全面提升。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有效激发,文化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化市场更加繁荣,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河北文化品牌影响力、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
(三)社会质量。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就业状况持续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增速持续高于经济增速。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医疗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制度更加优化,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全面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脱贫质量和贫困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社会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四)生态质量。生态文明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适应,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水平持续提升,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全省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天蓝、地绿、水清、村美的美丽河北目标基本展现。
(五)城乡建设管理质量。城乡建设和管理绿色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布局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逐步建立。城市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扩大,城镇功能和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城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城乡道路通行效率整体提高,城市信息化整体水平全面提升,智慧城市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六)政府服务质量。“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增强。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与国家平台互联,覆盖全省的省级统筹、整体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全面建成,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大幅提高。机关标准化建设整体推进,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全面建立。
四、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围绕解决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和共性问题,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质量提升十个专项行动”。
(一)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以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工业设计和服务化转型为路径,开展工艺优化和关键质量共性问题攻关,一业一策制定转型升级路线图。以先进装备制造、“大智移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生物制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为重点,精选产业门类、明晰发展方向、突出产业节点、招引龙头企业,形成特色突出、区域联动、错位发展的新格局。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提升优势产业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性能,推广先进制造工艺,加强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广泛应用“互联网+”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提高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和精度保持能力,提升自动化生产线、数字化车间的生产过程智能化水平。引进和培育工业设计机构,扩大工业设计服务供给,支持工业设计成果应用和转化。大力推广清洁高效生产工艺,推进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提升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效,创建一批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到2020年,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3.5以上,装备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26%以上,第一支柱产业地位得到巩固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以上。
推进原材料工业向中高端跃升、向下游产业延伸、向新材料产业和精加工领域拓展。加快高端材料创新,在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型绿色建材、现代化工材料等领域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供给能力。开展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提高煤炭洗选加工比例,提升油品供给质量。
(二)开展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完善农产品标准体系,优化农产品生产环境。加快农业新技术推广应用、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质量等标准的制修订,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销售新模式。开展田、水、路、林综合治理,修复和改良土壤,建设高标准农田4600万亩。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限量使用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兽用抗菌药,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加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力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验检测和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加快农产品(食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行供京津产品按照国际标准检测。到2020年,省级以上龙头企业、主要“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活动。引进优质农产品和种质资源,大力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推进行动,抓好100个“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区(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农产品国际品牌。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大力推进“智慧食药监”建设和应用。鼓励乳品企业实施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产品高端化,优化乳制品产品结构,促进奶业优质安全发展。推进粮油加工、肉类加工及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制造等产业标准化生产,提升传统主食产业工业化、标准化程度。全省主营收入前500名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先进管理体系,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开展食品生产集聚区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和水平。全面整治提升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改善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完善市场硬件设备设施,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落实市场开办者及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场内食品经营行为。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提升量化分级管理覆盖面,推进餐饮服务公示,公开加工制作过程,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提高行动计划,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与评价,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三)开展消费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瞄准市场消费需求和技术发展前沿,不断提升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完善消费品标准体系,在通用指标上与国际、国内先进标准接轨。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行组合化、模块化等先进标准化生产模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推动消费品生产“品质革命”。在纺织、轻工、日化、文教体育休闲用品、儿童用品、妇幼老年及残疾人用品等重点领域开展标准比对和示范推广。巩固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箱包等传统产业的优势地位,提升电子坐便器、空气净化器、家用机器人等新兴家电及可穿戴设备、新型视听设备等高端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到2020年,培育消费类省级知名品牌800项以上,消费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3%以上。
(四)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建筑业改革步伐,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倡导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全面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永久性标牌和质量信息档案制度。推进质量行为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探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模式。加强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控机制,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
鼓励和支持工程建设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法。开展县城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补齐县城工程质量短板。加强农村工匠技能培训,着力提升农村建房质量,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规范和改造效果。深入开展工程创优治劣活动,加强住宅工程常见质量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优秀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创建结构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标准。持续完善建筑节能、绿色建材标准,发展建筑节能新技术,积极推广新材料。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的高度融合,带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建筑品质。到2020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40%。
(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提升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水平。推进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多式联运发展,提高运输安全保障和服务质量。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提高物流全链条服务质量。发展冷链物流,培育一批设施先进、标准严格、操作规范、运营稳定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化示范企业。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加大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信息服务、电子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的培育力度,提升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质量。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水平。
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持续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完善健康和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机制,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业态丰富、结构合理、服务专业的健康服务体系,建成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家政服务标准规范,推动家政企业创建服务品牌。完善餐饮住宿服务,引导餐饮企业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规范化生产、连锁化经营的生产模式,推进餐住服务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强餐饮品牌建设,推行“农户+基地+餐饮单位”“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模式,促进餐住集约化经营。以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省为契机,把质量标准贯穿到旅游规划制定、基础设施改造、旅游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提升等全域旅游各领域各环节和发展全过程,制定实施河北省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旅游标准化示范工程,促进旅游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以河钢物流、开滦物流、石家庄新干线客运等服务单位为重点,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业企业。开展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试点,支撑引领三次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发布服务质量监测报告,健全以质量管理制度、诚信制度、监管制度和监测制度为核心的服务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服务质量分级管理,建立优质服务承诺标志与管理制度、顾客满意度评价制度。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300个以上。
(六)开展对外贸易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经济新优势。扩大汽车及零部件和光伏电池组件等机电、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提高钢材、家纺等传统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支持企业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和质量检验、开展国际标准认证,加快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
鼓励现有出口产品打造世界名牌,支持企业建立境外售后维修服务中心、备件生产基地等售后服务保障支撑体系。鼓励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项目维修、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出口,促进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紧密结合、联动发展。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国门安全。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质量国际合作。到2020年,全省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年均增幅高于“十二五”平均增幅,服务贸易进出口年均增长7.0%以上。
(七)开展文化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文化体系完善、文化品牌塑造、公共文化供给、优秀文化弘扬、文化产业发展为重点,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加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深入实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加强“美丽河北”文化品牌塑造,整合红色太行、壮美长城、诚义燕赵、神韵京畿、弄潮渤海等特色文化资源,开发培育一批彰显河北特色的文化名企、名品和品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设施覆盖更全面、服务内容更丰富、惠民效果更明显。弘扬塞罕坝精神,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培树道德模范典型,推进志愿服务专业化、制度化,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加快发展优秀文化产业,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扶持文化科技型企业和创意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产业和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展现河北文化精神、彰显河北文化质量、凸显河北文化特色、体现河北文化影响力、竞争力的精品力作。到2020年,建成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培育10个优势文化产业集群。
(八)开展生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提高国土空间利用质量,按照“三区一基地”功能定位,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编制省级和市县空间规划,推行“多规合一”,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优化空间组织和结构布局,构建适应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体系。
提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质量。实行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逐步推进用能权、用煤权、用水权、排水权、碳排放权交易,实施煤炭压减替代、余热余压利用、园区循环化改造等重点工程,完善差别电价、阶梯气价、惩罚性电价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倒逼企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能源利用质量,按照“减煤、增气、优电、纳新”的思路,严格落实煤炭清洁替代政策,加快农村散煤治理,积极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推进多功能互补分布式光电、张承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海兴核电项目建设,加快优化火电结构,合理发展热电,构建安全、高效、绿色、多元的现代能源体系。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0%以上。
加快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行动。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政策体系,着力推动重点工程责任落实,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试点,打好太行山、燕山绿化攻坚战,加快白洋淀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有序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开展承载能力评价,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合理控制开发强度,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空间均衡。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切实强化生态安全责任制,建立传输通道城市和沿太行山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和环保督察制度。加大监测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到2020年,主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35%,细颗粒物浓度降低到57微克/立方米左右。
(九)开展城乡建设管理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省城城镇层级结构,完善现代城镇体系,与京津共同构建世界级城市群。提高城镇化质量,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改善城镇生态环境,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塑造城镇文化特色,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构建系统化、全覆盖的城乡管理标准体系,加快形成城市管理新体制,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提高城市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智慧水务、智慧管网、智慧园林、智慧照明,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与城市管理服务整合,打造万物互联的智慧城市。
积极推进城乡容貌整治,提高园林绿化品质,建设绿色生态小区,打造有序、安全、整洁、宜居的现代文明城市。高质量建设和改造城乡道路交通、供热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全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新建道路根据功能需求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交通服务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