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