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全省勘察设计行业青年设计师的从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激励表现突出的青年设计师,制定了《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本办法规定做好全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的有关工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激发全省勘察设计行业青年设计师的从业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聪明才智,推动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和持续进步,为社会提供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激励表现突出的青年设计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含装饰装修设计)(以下简称“优秀青年设计师”)是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的省级荣誉称号,每3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50名,授予“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青年设计师”称号。
第三条 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成立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优秀青年设计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员由省协会副理事长以上的单位领导组成,并特邀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参加。其主要职责为:审定“优秀青年设计师”评审委员会组成名单;确定评选名额分配;制定评分标准;审定“优秀青年设计师”名单;受理投诉事宜等。
评选名额配由“领导小组”根据各地区、各行业、各专业的分布与发展情况确定。
第四条 “领导小组”组织成立 “优秀青年设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具体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国家级或省级勘察设计大师代表,行业有公信力的专家代表组成,人数为奇数。其主要职责为:设置评审专业组;审议提出 “优秀青年设计师”入围名单。
第五条 “优秀青年设计师”应当具备较好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实践经验,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在勘察设计领域取得优异成绩,其成果得到业内普遍认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社会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
(二)从事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工作8年(含研究生就读期间)以上,并取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曾担任过有较大影响力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境外项目)的勘察设计主持人或专业负责人,项目技术水平达到同期、同类型项目的省内领先水平,效益良好,个人贡献突出;
(四)在技术创新、新技术推广应用以及解决重大工程建设技术难题方面有较强的能力,负责的工程项目获得过省(部)级、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或省(部)级、市级科技进步奖;
(五)在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理论上有一定造诣,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在业内有一定影响。
第六条 符合 “优秀青年设计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填写申报表,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推荐时,应通过本单位民主程序,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优秀青年设计师”申报材料报送至当地设区市协会或省直行业协会(分会)初审。各设区市协会、省直行业协会(分会)按照第五条将推荐人选择优排序后报送省协会秘书处。
为了使评选的“优秀青年设计师”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原则上综合设计资质、行业甲级、专业甲级资质企业,申报人数为1—2名,其余资质企业申报人数为1名。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上报的 “优秀青年设计师”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评分标准分行业排序后,提出 “优秀青年设计师”入围名单。
(一) “优秀青年设计师”入围名单在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网站(http://www.hebkcsj.com/)公示。
(二)凡获得 “优秀青年设计师”称号的,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协会会刊、协会简讯、协会网站、行业大会或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表彰。申报单位应对获奖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获得“优秀青年设计师”称号的人选,应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如在今后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上述称号。
第九条 由于在全省评选 “优秀青年设计师”尚属首次,评选工作涉及面广,经验不足,未尽事宜,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并补充完善。
第十条 本办法由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河北省优秀青年设计师申报表
附件2:河北省勘察设计青年设计师评选主要业绩统计表
附件3:河北省优秀青年工程勘察设计师评选量化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