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关于开展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院长)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各有关单位:
进一步推动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决定开展“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院长)”评选活动,以树立一批企业典型和杰出领军人物,引导建立“创优争先”的行业风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从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且为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的会员单位及其负责人。
二、评选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评选条件
1、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
2)通过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发展势头强劲,业绩增长较快,在管理创新、科技创新方面成绩显著,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近3年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且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近5年营业额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5%,且企业信息化建设处于本地区、本行业先进水平;
5)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或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6)积极主动参与协会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院长)评选条件:
1)爱国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在企业(勘察设计院)担任正职负责人5年及以上(不足5年的,任现职前需担任副职5年以上);
3)所领导的企业(勘察设计院)2013年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地区、本部门领域前列;
4)积极主动参与协会活动,并为行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热心于行业发展和社会公益活动,在行业内享有良好声誉。
四、评选程序
1、符合评选条件的企业和企业家(院长)填报《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院长)基本情况申报表》(包括电子版)和相关材料及本人近期2寸照片2张。按规定时间报送至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协会(分会)。
2、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协会(分会)根据本地区申报情况,对材料进行初审,将推荐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勘察设计咨询协会。每个设区市、省直行业协会(分会)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地区和省直行业企业数量的10%。
3、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对设区市、省直行业协会(分会)推荐的企业、企业家(院长)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在省协会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4、对荣获“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院长)”称号的企业和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通过网站和刊物向社会公布进行宣传。
五、时间安排
1、企业申报时间:2014年6月20日。
2、各设区市、省直行业协会(分会)会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推荐评审工作,并将推荐名单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河北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协会。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建梅
联系电话:0311-87880441
电子邮箱:zhianchu@126.com
邮政编码:05005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西路539号408房间
附件:1、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基本情况申报表 2、河北省勘察设计行业优秀企业家(院长)基本情况申报表 3、推荐名单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